首页>法律快速搜索
匹  配:   标题  模糊  全文

[法律在线咨询]

已经谈好了价格,对方中途要求加价,我可以解除合同吗?

iamge/001.jpg
提问者:游客
[湖北黄石市]
[私人律师]
发表时间:2014-2-26 8:44:04

你好,我们是2012年9月开始装修的,是自己叫的项目经理,虽然有合同但合同上写的不是很详细,我们说好是9.7万,在2013年6月份左右他不来做了,一开始说叫不到人,后来说是要加钱,我们也同间谈一下,可他自己不来,叫了一油漆工来,一开口就要4万多,打电话给他他也不接了,我们已付给他9万元,现在我们想接下来的自己做下去,叫他来搬还有一些他的东西,他也不来一直说自己亏了,我们应该怎么办?私下订的装修合同要解除吗?他还能不能找我要钱?是他之前自愿的,现在如果不做算不算违约,接下来的该怎么做?

律师解答
于治律师
[浙江杭州市]

您好,云法律网专业民商法律师为您解答如下:


    你现在有两种选择:一是重新达成协议,就接下来的施工和款项问题明确约定;二是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项目经理在接手项目时,就应该计算出可能的成本和支出,签订合同后应当按合同履行义务,不能因为自己招不到工或者其他原因违反合同,所以其中途要求加价是不合理的。《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一百零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合同违约行为的损害赔偿要件为:1、违约行为。包括预期违约和实际违约,预期违约也可称先期违约,是指在合同履行期到来之前,一方无正当理由,明确表示其在履行期到来后,将不履行合同,或者其行为表明其在履行期到来后将不可能履行合同。实际违约即实际发生的违约行为,包括不能履行、拒绝履行、迟延履行、不适当履行等。2、具有损失。一般认为,损失是指财产或者权益所遭受的不利益状态,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直接损失又称积极损失,指既存利益因违约而减少。间接损失又称消极损失,指可得利益因违约行为而没有获得的损失。这种损失必须是确定的,但不限于已经发生的损失,那些确实会发生的损失也应包括在内。3、违约行为与损失的发生有因果关系。所谓因果关系是指违约行为与损失之间的相互联系,即损失是由违约行为造成的。因果关系决定着赔偿损失的责任是否成立及损害赔偿的范围。


欢迎到云法律网在线律师免费法律咨询法律在线咨询qq  离婚协议书范文  

参考资料:《合同法》
执业机构:浙江国圣律师事务所
回复时间:2014-2-27
回复最先回复解答的,系统奖励5分,答案被采纳,系统奖励10分!
参考资料:
验  证  码: 看不清?点击更换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