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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酒后到我家闹事发生争执了算故意伤害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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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游客
[河南开封市]
[刑事诉讼]
发表时间:2015-6-19 20:33:45

事情发生在12月26号下午,闹事的人喝过酒带着一帮人到我家闹事,发生争执,无法收厂,就叫来我们派出所为他收厂。派出所来了不去抓来我们家闹事的坏人,反而对我们家的人进行恐吓,后来我们没有办法,闹事人在我们派出所的包庇纵容之下逃过了法律的制裁,事情就这样过去了了。事情并没有像我们想象的那摸简单,就在我们地区开始严打时,也就是2015年5月18号,我们派出所又与来我们家闹事的人借住这次机会把我们家的人名第给了我们县公安局,说我们是网上在逃犯,说我们犯故意伤害罪。 我们做为贫民百姓应该怎样保护自己的合法利益与这些执法犯法的派出所和与派出所沆瀣一气的闹事人周旋

律师解答
[浙江杭州市]

您好,云法律专业律师为您解答如下:


如果你对你们派出所的处理有异议的,你可以向公安机关提起行政复议;如果派出所徇私枉法,你可以向公司机关投诉举报。你所表述的我不太明白,假设你们一点没事情,他们真是要冤枉你们,以及你说网上逃犯,这是相当严重的事啊,能轻易说谁就是谁吗?有其它疑问的,可以致电来询。徇私枉法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行为。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严重,一般是指犯罪动机、手段恶劣,造成了严重政治影响和其他严重危害后果等。情节特别严重,主要是指犯罪动机、手段十分恶劣,因被冤枉追诉、判刑致使被害人的人身、精神受到严重损害或者死亡,因包庇重大案犯,使其消遥法外并继续为非作歹,引起社会公愤等情况。依本条第3款的规定,司法工作人员贪赃枉法,犯本罪,同时又构成受贿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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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刑法
执业机构:浙江德名律师事务所
回复时间:2015-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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