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云法律网专业民商法律师为您解答如下:
10岁小孩充值Q币虽为自愿行为,但其系未成年,属民法上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小孩子与店家构成了消费关系,且金额巨大,已经超过了与她年龄、智力、能力相适应的民事行为活动范畴。如果她的法定代理人不同意,则该消费行为无效。作为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或监护人也存在未能很好地看管和教育好未成年人的过错,所以,家长也应为此承担一定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八条: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如有疑问,可来电律师咨询
欢迎 法律在线咨询 律师在线解答 法律在线 婚姻律师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