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农村老家的土房多年无人居住,漏雨严重。为使房屋不至倒塌,母亲(我妈是房主)让我回去联系维修事项(换瓦片)。我回老家后在热心邻居的联系下叫来了镇上一家瓦片店的老板X,X在看过房子后告诉我总价约六七千元(人工费450一间房,材料按实际用量算)。材料运来的清点和保管交我隔壁的表妹,工人来施工当日的一餐便饭也在表妹家吃,施工时间在第三天,就这么谈妥了(未写书面协议)。结果在施工时两名工人从屋顶滑落一死一伤,工人施工时无任何安全设施。现在瓦片店老板不承认包攔工程,说是义务帮我介绍按安装工人,他只是卖瓦片。但是这些工人都是我不认识的,与我没联系,施工的时间人员方式都不是我定的,我的经济条件并不好,但已经借钱为死者家墊付了伤葬费,请问我该怎么办,打官司会担多少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