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云法律专业劳动工伤律师为您解答如下:
根据你的提问分别回答:1、公务员工伤,费用是由单位支付。公务员的工伤待遇一般不参照《工伤保险条例》。建议向单位有关部门询问或者向当地的人事部门咨询。2、对方已经赔偿了医药费,单位是不允许再次报销医药费的。如有疑问,可来电咨询。《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五条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所在单位支付费用。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公务员法》第七十七条 国家建立公务员保险制度,保障公务员在退休、患病、工伤、生育、失业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公务员因公致残的,享受国家规定的伤残待遇。公务员因公牺牲、因公死亡或者病故的,其亲属享受国家规定的抚恤和优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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