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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在工厂工作,单位不予发放工资的,可以协商解决问题,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仲裁,不能解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对于你们老板欠你的款项,建议保留书面证据材料,等到还款日期到期后,向其主张要求还款,其拒不归还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纠纷。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任何用人单位不得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劳动部《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中对于“无故”作了排除性规定:“‘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付薪时间未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包括:用人单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无法按时支付工资;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可暂时过期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时间的最长限制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各地情况确定。其他情况下拖欠工资均为无故拖欠。”公司不支付你劳动报酬无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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