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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途中遭遇车祸性质鉴定

来源:云法律网站时间:2013-5-13 16:56:59>跟律师谈谈<

上班途中遭遇车祸受伤是工伤,由单位承担赔偿责任,建议先申请工伤认定,再劳动能力鉴定,赔偿根据鉴定结果计算,最后提起劳动仲裁索赔。

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未签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行为,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如工资条,打卡记录、工服、工作往来信息、证人证言、录音等可以证明你存在劳动关系证据,要求单位支付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

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并在停工留薪期内,用人单位不得与其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

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交通费住住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解除劳动关系的,还有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等等。具体数额须结合本人工资、所在省份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等情况确定。


如何追偿

同一工伤事故兼有民事赔偿或商业性人身、人寿保险顺序的,一般情况下应当按民事赔偿或商业保险赔偿、社会工伤保险补偿的顺序处理。除了医疗费和丧葬费不重复支付外,其他工伤保险待遇应获得法院支持。如果劳动者先按工伤事故处理,请求享受工伤保险待遇,那么,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或用人单位在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后,即取得了劳动者向对工伤的发生负有责任的第三者索赔的权利,可以向第三者行使追偿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也规定:“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因此,根据上述的法律、司法解释规定,对工伤保险与民事赔偿的关系按照混合模式处理,即用人单位责任范围内以完全的工伤保险取代民事损害赔偿,但若劳动者遭受工伤是由于第三人的侵权行为所致,则第三人不能免除民事赔偿责任。本案中,李伯上班途中遭受交通事故伤害,属于工伤,肇事者张某对交通事故负全部责任,在这种情况下,李伯既有权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也有权申请负有交通事故责任的第三者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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