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2012年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已经发布,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五章第四节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其中第五章第一节详细规定了记分原则和周期,同时在附件二中详细列举了扣12分、扣6分、扣3分的各种情况。在此专门对规定中超速处罚的条文做了分析和归类。超速处罚的各种规定:
一、一次扣12分的超速情况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以及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
二、一次扣6分的超速情况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
三、一次扣3分的超速情况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
根据归纳出来的情况可以看出,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都会被扣分,而且在高速路和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超速20%就扣12分,任何车辆超速50%就扣12分。所有机动车超速20%扣3分,超速20%以上50%一下扣6分,超速50%以上扣12分。
欢迎 法律在线咨询 律师在线解答 云法律网 律师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