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两年前曾就职于一家公司,老板姓李,和我之前在某企业是同事关系。2013年7月底,李说开了一家公司,请我和另外一名同事(张)去给他负责技术管理工作。我和张加入他的公司且办理了入职手续。后来我和张在2014年12月离职,也正常办理了离职手续。
可今年6月份以来,李突然莫名其妙的派人不断骚扰我,要我将公司股份无偿过户给他,原来在我和张办理入职手续的过程中,李在我和张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找代理公司冒用我和张的身份注册了公司(也就是说我和张去的时候公司并没有完成注册手续),在工商登记信息股东名单里有我和张的身份信息,股东协议上也是别人冒签的名字,我和张并根本没有参与过公司的注册与经营,更没有享受任何股东权益与分红。
李现在找了一个律师,说之前注册是代理公司操作的,代签名字的行为是存在的,验资完成后资金就被代理公司转走了,我和张没有缴纳股本金,所以要么我们每人交100万股本金给他公司,要么就让我们配合他去工商部门将股份无偿过户给他(听说李在运作新三板上市,想卖公司套现脱身,所以需要股权都在他和他家人名下)。
但我和张认为,我们两人是被冒用身份,没有任何我们亲笔签名的文件或者授权书可以证明我们两人是公司股东,我们两人办理离职手续时也没有人和我们提起股份的事,这足以证明我们毫不知情,也不是股东。现在李和他公司不给我们出具文件证明我们与他公司一些经济问题无关,我们更没有义务去给李过户股权,一句话,谁犯的法谁自己承担责任。
李找了律师说我是名义股东,要么交钱,要么退股。可是我在网上查了一下,总觉得我的情况不应该属于法律定义的名义股东,因为我毫不知情,也没有和任何人签订代为持股协议什么的。可是现在李发了股本金催缴函给我,我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