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云法律网专业民商法律师为您解答如下:
可以直接找开发商,要求其进行维修,协商不好的,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有疑问,可以来电详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云法律建议:首先,小业主相对开发商而言,处于弱势地位,对于如何证明房屋有严重质量问题或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确比较棘手,建议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取证维权。当怀疑或发现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又与开发商不能协商解决纠纷的时候,您不必着急,其实,解决方法并不难。您不妨选择委托有资质的房屋质量检测机构(比如上海房屋质量检测站、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监测站等)对该房屋进行质量检测,获得检测报告,为寻求法律途径解决纠纷准备必要证据。其次,如果属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可以要求退房,并可以同时要求开发商赔偿因房价上涨所带来的损失。如果检测结果表明该房屋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则您完全可以依据双方合同约定或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退房。最后,开发商应当对存有质量问题的房屋负有维修义务,开发商同时须承担下列赔偿义务。如果检测结果显示该房屋有质量问题且在合同约定的保修期内,或合同虽未约定,但在有关法规规定的保修期内的,开发商应负责维修,并应承担维修该房屋给您带来的损失,包括在外租房费用,有关的装修损失等必要的合理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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