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云法律网专业民商法律师为您解答如下:
超市发出这样的免责声明显然是不懂法律法规,这样的格式条款是没有用的。根据《合同法》和《民法通则》规定,对格式合同的限制为:第一,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第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第三,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此外,《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做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同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该超市在格式条款中免除其责任,排除他人身体损害受保护的主要权利,因为是无效的。可以依据《侵权责任法》相关规定,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欢迎到云法律网 免费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解答 法律法规查询 婚姻法律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