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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在线咨询]

出资给他人建房,约定一人一半,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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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游客
[天津市辖区]
[其他问题]
发表时间:2014-7-9 9:52:40

我想问一下,我出资给别人建房子,我们约定房子一人一半,因为宅基地是他家的,这种协议有效吗?我该怎么办?

律师解答
张敏律师
[浙江金华市]

您好云法律网专业民商法律师为您解答如下


    你出资在别人的宅基地上所建的房屋的所有权,依法应当属于宅基地所有人的,你可以约定房产的使用权部分归属你。你和他之间的协议是有效的,但是需要专业审核,建议来电咨询我们。根据《物权法》和相关法律的规定,宅基地使用权是经依法审批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分配给其成员用于建造住宅的没有使用期限限制的集体土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人对宅基地享有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有限制的处分权,即权利人有权自主利用该土地建造住房及其附属设施以及将房屋连同宅基地一同转让、出租。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宅基地转让出租的限制:宅基地转让、出租的,不得再申请宅基地;权利人转让房屋及其宅基地使用权的,应当将房屋及宅基地使用权转让给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符合建房申请宅基地条件的成员;转让房屋及宅基地使用权后,宅基地使用权主体发生变化,并涉及受让人取得新的宅基地,故应当依法办理转让登记手续。宅基地以及住宅房屋,不仅可以用于居住,也可以用于从事家庭生产和经营活动。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具有无偿性、福利性,申请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后,满两年未建设房屋的或房屋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其宅基地使用权由集体经济组织无偿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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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物权法
执业机构:浙江维知律师事务所
回复时间:2014-7-9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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