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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之前欠他900块钱。然后后来我有事交朋友帮我去还给他可是朋友忙忘记了然后这事就耽搁下了。然后当时我给他留了一张医保卡。这事过去一个月了。然后他把我医保卡相片发网上了。说了一些话。请问我在欠他钱情况下他把我照片发网上这样算不算是侵犯我肖像权。
您好,云法律网专业民商法律师为您解答如下:
你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条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如果对方以营利为目的使用肖像,则属于侵权行为,如果不以盈利为目的,属于侵犯名誉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规定: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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