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云法律专业民商法律师为您解答如下:
你当初提供担保的,现在债务人没还,你就要承担担保责任。银行的借条没有你的手印, 而且上面的姓氏不对,提供的身份证号也不对的。这不影响你担保的事实。因为不知道你担保的性质,可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两者的责任承担是不一致的。如果约定为一般保证的,只有在经审判、仲裁、并就债务人的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后方可起诉担保人。这种情况下,银行可以起诉要求你承担剩余的还款。如果没有约定保证方式或者明确约定为连带责任保证的,可以直接起诉担保人或者将债务人和担保人一并起诉。这种情况,银行可以直接起诉要求你承担全部的清偿。建议你与银行方面沟通解决问题,尽快找到债务人,早日解决问题。如有其它疑问,可以来电详询。根据《担保法》第十九条: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第二十一条: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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