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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出来实习,七月初与公司同事合租一套大三房,押金两千一百元,但把押金拿给他之后他并没有拿给房东,当时我并不知情,房子我只住一个月就搬走了,因此七月二十九日时他给我签了一个押金收条,说8月30号会把押金还给我,我中途与他的电话都有保存录音,但这整整一个礼拜他都躲着不肯见面也不还钱,现在已经找不到人了。我还有学校的学费要交,经济条件也不好,我真的很需要这2100元,请帮我出出主意好吗?
您好,云法律网专业民商法律师为您解答如下:
债务人不偿还欠款,欠条和录音是可以作为证据的,建议你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起诉后法院会依法判决,等判决生效后你即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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