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爸爸牵着小孩在人行路上,突然被宠物医院员工所遛的大狼狗咬了,小孩的背上被咬伤,图片和视频我都有,去医院医生说不是非常严重,也不是轻伤,然后我们在当天去医院挂了急诊,医药费是宠物医院的院长出的。在打第二次的防犬疫苗后我发现小孩走路会踮起一只脚,现在好像好一点了,小孩还有一针疫苗没打。在这个事情中,我们一直未见过宠物医院老板,小孩出事后几天,牵狗的员工说宠物医院老板什么责任也不负,让他负全责,然后我们打电话给宠物医院老板,直到我们小孩打了针后脚走路有些踮起来,也去看了医生,医生说打了防犬疫苗的小孩子抵抗力会差,在被狗咬后,我小孩有一晚突发高烧39.3度,现在伤口是结疤了,可是在这个事件中,因为宠物医院在遛狗过程中未做安全措施,导致我小孩莫名受到伤害。我想请问您,这件事情对方该如何向我小孩负责?我们让他们签了一份协议,就是怕这件事会有什么隐性的伤害,怕在以后才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