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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他是通过他家里人介绍认识的,2012认识到2014年真正确定恋爱关系大概一年左右考验期间我月经延迟将近一个月,心里害怕,和他说假怀孕,对他考验,问他要钱,他也自愿给了,钱是通过银行转账给我的,还有他留下微信聊天记录,对我都不利,本来打算结婚,后来因为他有乙肝传染病,家里大人不同意。他现在告我,公安局给我定性为刑事诈骗。我说什么公安局也不信,口供对我也非常不利,还关了我20天,现在是取保候审,我现在该怎么办?搞不懂怎么回事谈个恋爱我还要坐牢吗?请帮帮我
您好,云法律网专业民商法律师为您解答如下:
你所说的考验,是否为真实情况,公安机关会依法判断,但是能够清晰的是,你怀孕的事实是假的,索取财物已经得手,考验应当到此结束,你应该立即归还钱物,未归还的,说明你本人有非法占有的意图,因此公安机关认定为涉嫌诈骗犯罪是有依据的。如确实觉得有冤屈,可以聘请辩护律师介入,以维护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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