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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帮忙保管货物,货物被偷,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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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游客
[上海市辖区]
[刑事诉讼]
发表时间:2014-6-10 15:54:01

我把一批货物交给一个朋友保管,放到了他的仓库,并且还给了一千元酬谢,但是由于他忘记锁门,被人偷了很多货,我该怎么办?可以找朋友要求赔偿吗?

律师解答
杨云律师
[浙江杭州市]


您好云法律网专业民商法律师为您解答如下


    你朋友帮你保管货物,由于其忘记锁门而被盗,你朋友存在明显的过失,可以主张向其要求赔偿,但是货物丢失,建议第一时间报警处理,如能侦破案件,建议直接找犯罪嫌疑人要求赔偿。根据《合同法》规定,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无论是有偿保管,还是无偿保管,保管人都应当妥善保管保管物。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保管是无偿的,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失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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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刑法
执业机构:浙江政法联律师事务所
回复时间:2014-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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