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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构成诈骗,无需理会对方的恐吓。按照《民法通则》和《合同法》的规定,你们之间构成了关于QQ号的买卖合同,QQ号虽然是一种虚拟产品,但也有一定的功能和作用,可以进行交易,并不违反法律规定,所以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不过由于违约责任在没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以实际损失为准,所以如果没有给对方造成实际损失,你不需要赔偿。《刑法》中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必须具备诈骗的客观行为和主观故意,在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首先,行为人实施了欺诈行为,欺诈行为从形式上说包括两类,一是虚构事实,二是隐瞒真相;从实质上说是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的行为。欺诈行为的内容是,在具体状况下,便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并作出行为人所希望的财产处分,因此,不管是虚构、隐瞒过去的事实,还是现在的事实与将来的事实,只要具有上述内容的,就是一种欺诈行为。如果欺诈内容不是使他们作出财产处分的,则不是诈骗罪的欺诈行为。你没有诈骗的主观故意,不构成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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