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家天猫店铺,委托给一家代运营的公司运作,合同签约了4个月,目前是第3个月马上要结束,另外几个点说明一下,
1、运营公司的服务费是1.5万每月,4个月共计6万,
2、合同里明确写明未到达目标营业额的话,要返回服务费的30%,
3、目前,而且不论第四个月再怎么增长,都已经达不到目标销售额的80%了,
4、合同里也写明了,会为我们配置8个职位的员工来工作的,但是目前只有4位。
因为代运营公司消极怠工,人手短缺,店铺运营效果极差,我不希望再浪费一个月的时间供他们浪费,所以想提前结束合同,我的意愿是,因为未达到目标营业额,前3个月的服务费退30%,第4个月的服务费全退,总共28500元,给他们适当的补偿3500元,退25000元就可以了。但是他们不同意,他们要么就是第四个月的15000元退给我们,不退30%,要么直接退4个月的30%,是18000,不退第四个月的服务费。他们说按合同上来,就是这么退的。
我的意愿是,因为按合同来说的话,他们没有给我们店铺提供足够的人手来服务,以至于店铺运营效果很差,产生很多损失,我能否利用这个点,来结束合同?而拿回我应得的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