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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我们是福州的公司,跟我们签约的公司注册地在北京.现对方拖欠我们货款,想提起诉讼。合同中没有关于如产生纠纷后诉讼地址的要求,请问可以在福州提起诉讼吗??
您好,云法律网专业民商法律师为您解答如下: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如果合同的履行地是福州,那么贵公司也可以在福州提起诉讼,若不是福州,那么只能选择北京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提起诉讼。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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