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单纠纷问题
2016年9月20号 买方发合同给义乌工厂, 下单了箱包, 总金额23125 元,付了定金30%6937.5元(有转账凭证),因为都很熟,之前也跟他们下过订单, 合同没有盖章和签字。
2016年11月4号买方付清余款16187.5元(有转账凭证), 义乌工厂发货
2016年12月, 买方的客人收到后投诉货物质量不符,并且货物又被买方客人退回来,
2017年2月14,货物退回买方付了9866元清关费用以及货物运输到义乌老板告知的指定地点
2017年5月, 买方要求工厂重新生产,但是义乌老板联系不上了,进监狱了。
因为买方要交货给买方的客人,就找了其他工厂生产, 又一次付了23125元全款(有转账凭证)。
退回的货物被义乌工厂老板的同学当库存处理掉了, 价值大概4700多元, 买方问老板的同学要钱, 但是老板同学不退钱给买方。说要等老板确认后才能把钱退给买方。
现在新的一批货物完成了,买方要支付2500元费用运输给买方客人。
这个订单买方一共损失了 23125+9866+2500=35491元
请问可以要回来吗? 可以要到多少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