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电话:0571-8742 5686(09:00-17:00)
咨询时间:星期六至星期天
电话:159 9016 1236(09:00-17:00)
咨询QQ:1556280687
咨询时间:
09:00-17:00
我于去年12月份交的首付和签的相关合同,原计划今年6月30日交房,结果开发商的房子是抵押的,今年七月中旬才办理解压,后我办理的组合贷款,到目前都还没有下来,请问这个我可以要求开发商赔偿吗
您好,云法律网专业民商法律师为您解答如下:
你可以根据合同要求赔偿。
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如有疑问,可来电律师咨询。
欢迎 法律在线咨询 律师在线解答 杭州律师 免费律师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