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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不发放工资,拖欠你近五个月工资的,你带走部分资料的行为,在民法上属于自助行为,一般来说,是不违法的。但是,如果你带走资料要挟或者另有目的,是涉嫌违法的。建议你采取法律手段进行维权,你可以向当地的劳动局反映相关情况,如因你这种行为造成公司重大损失的,你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的,建议谨慎而为。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规定,双方终止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应当在劳动者离职的同时将剩余工资结清,公司在你离职后两个月仍未发工资违反了法律规定,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此外,公司无故辞退你,你有权主张经济补偿。《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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