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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结婚三个多月,媳妇老闹并动手,造成我身上有一定伤害,结婚前告诉她家我耳朵背,现在总是因为我听不见她说什么就说我和我说话也听不见,这日子怎么过,能不能过了之类的话,我们结婚时我父母出的钱,我们没有工作,前天打仗又动手了,我从来都没打骂过她,今天偷摸的把三金和存折拿走了,有三万二存款,结婚买家电花了二万八,后来发现她有点精神病,经过知情人证实过。可结婚前我家并不知道她有这方面的病,而且开始一个多月不让碰,到现在总共才碰过三回,要是离婚我能追回多少财产,她算不算骗婚?我俩这个婚姻是否有效?
您好,云法律网专业婚姻家庭律师为您解答如下:
如果你妻子经鉴定婚前确有精神病,则婚姻关系无效,你可以向民政部门或者法院请求宣告婚姻无效。婚姻被宣告无效后,自始不发生夫妻之间的权利义务,财产互相返还,共同所得按共有关系分割处理。虽然女方和女方亲属有隐瞒行为,但结婚系你们双方自愿,一般不认为是骗婚。三金如果是你送女方的,婚姻被宣告无效后可以要求返还。根据《婚姻法》规定,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婚姻无效。第十二条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此外,要注意:“人民法院审理非法同居关系的案件,……具体分割财产时,应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此一方在非法同居期间患有严重疾病未治愈的,在分割财产时,应予以适当照顾,或者由另一方给予一次性的经济补助。(2)在同居生活期间一方死亡,另一方是依靠死者抚养且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另一方对死者扶养较多,可以分给他(她)适当的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