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云法律网专业民商法律师为您解答如下:
对于你再婚生育的,属于生育二胎,根据相关规定,是要采取节育措施的。一般在浙江地区,申请生育二胎的,在生育后,应当自觉到计生管理部门落实节育政策,至于采取怎样的节育手段,应当咨询当地的计生管理部门。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十八条规定:国家稳定现行生育政策,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第十九条规定:实行计划生育,以避孕为主。国家创造条件,保障公民知情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节育措施。实施避孕节育手术,应当保证受术者的安全。第二十条规定:育龄夫妻应当自觉落实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措施,接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指导。 预防和减少非意愿妊娠。
欢迎到云法律网 在线律师 免费法律咨询 法律在线咨询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