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云法律网专业民商法律师为您解答如下:
根据你所说的情况来看,李某的子女与王某之间如未到民政局办理登记,不存在法律上的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的关系,因此,李某的子女于王某来说,并非是法定继承人,但并不意味着李某的子女就不能继承王某的遗产,李某子女对王某尽了主要扶养义务的,可以适当分得部分遗产。如有疑问,可以咨询云法律网在线律师。根据我国《继承法》第十四条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第十五条 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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