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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父母婚前出钱首付,婚后男方和男方父母共同还贷,离婚时女方有权分割房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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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游客
[江苏南京市]
[财产分配]
发表时间:2016-1-15 17:17:15

1.婚前父母出钱给男方首付,婚后男方和男方父母共同还贷,房产上只有男方一人名字,尚未还清贷款,离婚后,女方能分到房子的财产吗,若能分,是多少的比例呢?2.男方父母出钱首付,婚后加女方名字,两人共同还贷,尚未还清贷款的情况下离婚,房子该如何分呢?

律师解答
[浙江金华市]

您好,云法律网专业婚姻家庭律师为您解答如下:

   婚前男方父母出的首付,登记在男方名下,婚后男方与其父母一起还贷,如果婚后男方是以夫妻共同财产还贷,那么就应为夫妻共同还贷,那么妻子可以要求补偿到自己还贷的份额及其升值部分。若是男方以自己婚前的个人财产还贷,那么离婚时女方就不能主张分割房产。但若是婚后登记了女方的名字,那么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了,离婚后若是协商不成,一般为均分。

   《婚姻法解释三》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如有疑问,可来电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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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执业机构:浙江光正大律师事务所
回复时间:2016-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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