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刑满释放人员黄某英进京事件”再有新进展。
3月22日,北京东城警方通报,给予黄某英之女覃某治安警告处罚,给予覃某前夫杨某益行政拘留处罚,鉴于黄某英长期在监狱服刑,不了解北京疫情防控工作相关措施,且返京后居家未外出,未造成感染他人的风险,公安机关决定对其不追究法律责任。
从2月22日黄某英进京,该事件刚好过去了1个月。此前,司法部和北京市纪委等官方部门对覃某、杨某益的行为轨迹等进行了调查和公开通报。那么,他们都具体做了哪些事儿,为什么会被这样处分?观海解局给大家理顺一下这件事。
杨某益都做了什么?
先来看一下事件回顾。
黄某英,今年61岁,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自治州宣恩县人,原系湖北省宣恩县水利水产局财务股副股长兼出纳。
2014年2月18日因犯贪污罪,被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
服刑期间,两次减刑共14个月。刑期自2011年4月18日起至2020年2月17日止。
2月17日,黄某英刑满释放后,留在武汉女子监狱隔离观察。
2月22日凌晨,黄某英进京。
作为黄某英女儿覃某的前夫,杨某益在“黄某英进京事件”中起到了什么作用?
观海解局根据之前司法部和北京市纪委的通报进行了梳理:
第一,驾车离京赴汉接人。
2月20日,杨某益离京赴武汉接黄某英。
根据武汉女子监狱干警与杨某益约定,2月21日上午,监狱将黄某英送至武汉北高速收费站口交其接走。
第二,在高速口自行核查身份证。
黄某英和女儿覃某及其女儿前夫杨某益驾乘京牌私家车,于2月21日11时30分进入京港澳高速,2月22日凌晨到达北大广高速求贤检查站。
该检查站安装有身份证识别仪,杨某益在测量体温后自行下车核查身份证。
此前,有监狱系统工作人员告诉观海解局,罪犯服刑后没有身份证件,释放后,释放人员凭借释放证明书前往公安局办理户籍登记。
在杨某益自行核查之后,检查站辅警王辉未按要求再进行人工核查身份证件。当日凌晨1点0分17秒,王辉对车辆放行。
第三,隐瞒前妻覃某同去武汉。
22日13时50分,杨某益打电话向社区报告了家中有武汉来京人员的情况,但未如实报告黄某英之女覃某也同车去接黄某英的情况。
23日22时30分,社区会同属地派出所察看物业监控录像,再次问询覃某,覃某才承认她也一起到武汉接黄某英的事实。
处罚依据是什么?
再来看一下北京东城警方的通报。
首先是黄某英的现状:
目前,黄某英(女,61岁)经地坛医院治疗,于3月15日治愈出院,正在集中观察,覃某(黄某英之女,37岁)、杨某益(覃某前夫,36岁)经14天隔离观察后,核酸检测均为阴性。
然后是杨某益和覃某的情况:
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经过调查,杨某益、覃某未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杨某益自武汉返京后仍出入公共场所,覃某未主动向社区报告,隐瞒与杨某益一同前往武汉接回其母亲的事实。
杨某益被给予行政拘留处罚,但通报中没有说明行政拘留的天数,同时,覃某被给予治安警告处罚。
通报中提到,对杨某益和覃某的处罚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
我们来看一下第五十条是怎么规定的。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
(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三)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
(四)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
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可以看到,杨某益和覃某存在第(一)款行为。根据处罚决定,杨某益属于情节严重,他面临5天至10天的拘留。
湖北、北京已经多人被处分
当然,在这件事情中,杨某益和覃某并不是唯一被处罚的人。在他们之前,湖北、北京已经有多人被处理。3月2日,湖北省纪委监委对“刑满释放人员黄某英违规离汉抵京问题”相关责任人立案审查调查,湖北省司法系统多人被处理:
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湖北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谭先振立案审查调查;
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湖北省监狱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郝爱民予以免职并立案审查调查;
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的湖北省监狱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胡承浩予以免职并立案审查调查;
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的湖北省监狱管理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张新华予以免职并立案审查调查;
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的湖北省监狱管理局刑罚执行处处长李欣予以免职并立案审查调查;
武汉女子监狱原党委书记、监狱长周裕坤(此前已被免职)立案审查调查;
负直接领导责任的武汉女子监狱副监狱长郭秋文予以免职并立案审查调查
负直接责任的武汉女子监狱刑罚执行科科长汤早容予以免职并立案审查调查;
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的武汉市东西湖区公安分局副局长尹志强予以免职并立案审查调查。
同日,北京市纪委监委也公布了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结果:
北京市公安局大兴分局求贤检查站副站长王志海予以免职,求贤检查站辅警王辉按照相关规定予以解聘,求贤检查站站长刘杰记过处分,求贤检查站政委李樾予以诫勉;
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街道办事处新怡家园社区党总支书记张帆党内警告处分;
北京市卫健委党委对北京市疾控中心办公室主任于建平诫勉,给予北京市疾控中心办公室副主任钱海坤警告处分,同时责成北京市疾控中心加强整改;
约谈北京新世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同时由东城区政府依法依规对其进行处罚。
(注:本新闻来源腾讯网)
(版权声明: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删除。)
欢迎法律在线咨询 律师在线解答 法律在线 婚姻律师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