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中国庭审公开网获悉,3月19日早上,大连海关科员管兆津贪污案一审开庭。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原大连海关科员管兆津涉嫌贪污一案,公诉机关认为应当以贪污罪追究管兆津刑事责任,未当庭宣判。此前,管兆津妻子曾公开举报称,其丈夫与多名女“代购”发生不正当性关系,另有贪污受贿,引发关注。
记者观看了庭审直播回顾,22日下午,管兆津妻子小童(化名)告诉南都记者庭审当天她也在大连,但没有到庭审现场。妻子表示过去两个月,她的心态和情绪都较好,但会继续申控丈夫的所作所为。
庭审现场,公诉方表示,作为国家工作人员的管兆津,通过利用职务之便,伙同高中同学宋伟,通过采取虚增合同金额、虚开发票的方式五次套取海关物资采购款共计79350元,行为触犯刑法,应以贪污罪论处。对此,管兆津与宋伟当庭认罪、悔罪。
“我和宋伟关系比较好,以前他帮助过我,现在有点小权力和虚荣心,就想通过这个回报他。”管兆津在庭审现场表示,他自己轻视了该行径,承认法律意识比较淡薄。
据了解,2016年管兆津转业回大连,进入大连海关总关监管通关处查验管理科工作,任主任科员。此前,南都曾报道,大连海关关员管兆津被妻子举报称存在贪污、收受贿赂、出轨等行为吗,引发网络关注。3月22日下午,南都记者联系上管兆津妻子小童,其自举报以来一直在微博等社交平台进行发帖申控,“这两个月来我心态情绪很好”。
大连海关1月11日发布消息称,高度重视网上反映海关关员管兆津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经专案组审查,管兆津有关行为已严重违反党的纪律。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关规定,大连海关党组研究决定给予管兆津开除党籍处分。南都记者获悉,1月15日管兆津被大连市西岗区监察委员会采取留置措施;1月24日管被大连市西岗区人民检察院决定刑事拘留;1月31日管被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3月19日,大连海关科员管兆津贪污案一审未当庭宣判,法官宣布合议庭会议对此案进行评议,评议结果改日另审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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