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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洗脚店结识“足浴女” 开房温存后人财两失

时间:2014-7-22 17:24:17>跟律师谈谈<

      云法律网律师报道:湘乡一男子在洗脚店认识了一名“足浴女”,并很快发展为恋人关系。谁料在一次开房温存后,见男子带有大量现金,“足浴女”起了贼心,趁男子熟睡盗走了其随身携带的手提包。

  7月21日,湘乡市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案件。女子李某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

  李某24岁,娄底市新化县人。她与被害人彭某系朋友关系。今年5月5日凌晨1时许,李某与彭某在湘乡市新湘路工贸新区某宾馆开房。一番温存后,李某趁彭某熟睡之际,将其放在房间的手包盗走。经查,包内有现金8000余元,及驾驶证、行驶证、银行卡等物。

  案发后,公安机关在李某处扣押了她所盗彭某的驾驶证、行驶证、银行卡及现金7000元,并将上述财物退还了彭某。期间,李某家属另行退赔了彭某1800元,并取得了对方的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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