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云法律网站时间:2017-6-3 14:45:48>跟律师谈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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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1
网友问:建档、孕检和产检还有生产都是在一个医院做的,但是孩子出生后有三种先天疾病和缺陷,这种情况医院有责任吗?应该怎么办?
律师答:你所表述的情况应当要进行医疗事故鉴定才能判断产检的医生是否有过错,如果鉴定有过错则医院应当承担责任。建议你先去申请医疗事帮鉴定,然后再协商处理,协商不成时可以起诉解决。
我们认为,你们支付医疗费用后,由医院建档、孕检和产检,两者之间建立了医疗服务关系,医院多次在为你检查、晚期产前常规检查中均未发现你孩子发育畸形和存在不良情况,致使你失去了选择让不健康的婴儿出生的机会,侵害了你的民事权利。畸形婴儿的出生势必给你产生较大的精神痛苦,而孩子随着年龄的增长,自身的畸形发育也必将对其心理产生一定的伤害。这源于,医疗保健机构在进行产前医学检查过程中未尽到勤勉和忠诚义务导致检查结论失实,使信赖该项检查结果的你们相对生育缺陷婴儿,额外增加抚育、护理及治疗费用,蒙受财产上的损失,构成加害给付,医疗保健机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四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五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书面同意。
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一)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
(二)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
(三)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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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2
网友:老人去世如何取出其存款,老人去世2个月,在银行有存款,有定期存款已经到期,还有部分活期存款,老人有几个儿子,其中一儿子知道其密码和存款单,请问这个儿子如何去银行将钱取出,需要什么东西去取钱,要不要什么证明?或者几个儿子一起吗?
律师答:我们帮你推荐二种方法,你可以去试着处理你的问题,因各地方各银行的流程有差别,所以没有明确的具步骤流程。
方法一:也是最快捷的的方法,《民事诉讼法》中的调解协议效力确认特别程序为切入点,建议几名第一顺位继承人自行协商达成调解协议,确定其中一人为银行存款的继承人,其他的继承人放弃继承权,以此向法院申请确认调解协议有效。法院出具法律效力的裁判文书后,被确定继承的那一人可凭此法律文书,到银行将存款领取。
方法二:银行一般要求继承人提供公证处出具的相关公证,拿着公证到银行取款。
法律依据:根据国务院《储蓄管理条例》,<中国人民银行制定了执行《储蓄管理条例》的若干规定> 此规定的第四十条第一项,有如下规定:存款人死亡后,合法继承人为证明自己的身份和有权提取该项存款,应向储蓄机构所在地的公证处(未设公证处的地方向县、市人民法院下同)申请办理继承权证明书,储蓄机构凭此办理过户或支付手续。该项存款的继承权发生争执时,由人民法院判处。储蓄机构凭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办理过户或支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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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3
网友问:我在虎扑发表的文章被UC转载了,UC没经过我的允许转载了我的文章和我的照片,请问这是不是侵权了,我该如何处理此事?
律师答:UC的做法欠妥,未经作者允许,属侵权行为。建议你与对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著作权法》规定,著作权包括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根据该条的规定,著作权人对自己的网络作品拥有使用权。该法规定了“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是侵权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已在报刊上刊登或者网络上传播的作品,除著作权人声明或者报刊、期刊社、网络服务提供者受著作权人委托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以外,在网络进行转载、摘编并按有关规定支付报酬、注明出处的,不构成侵权。但转载、摘编作品超过有关报刊转载作品范围的,应当认定为侵权。”因此,如果你在网上发表文章时作出了不准转载的声明,其他网站转载是一种侵权行为;或者,你虽然没有作出不准转载的声明,但其他网站转载时没有向你支付报酬,也应该是一种侵权行为,你可以要求侵权者承担停止侵权、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网络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侵权行为地包括实施被诉侵权行为的网络服务器、计算机终端等设备所在地。对难以确定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原告发现侵权内容的计算机终端等设备所在地可以视为侵权行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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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4
网友问:村里面正在修路,清明回家祭祖时发现村里为了修路,未经告知家属,私自毁坏了家里长辈的两座坟地取土。现在村委会与施工方相互推卸责任,这件事情应该怎么索赔?
律师答:一般我们建议你报警处理,至少可以取得相关的有利证据,同时也可以由警方帮你们调解处理。如调解不成时你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解决。按你所述毁坏你家祖坟就已侵犯你家的以下几种权利:(1)侵犯了财产权。祖坟在民法上属于构筑物,需要投入一定的人力物力进行建设,属于一种特殊的不动产,死者近亲属对之拥有相应的财产权益。(2)侵犯了祭祀权,根据我国传统的伦理观念和长期形成的民间风俗习惯,祭奠既是生者对死者的悼念,也是对生者精神上的一种安慰。(3)侵犯了你们家庭的人格利益。遗体遗骨作为死者遗存之物,负载了近亲属对死者的哀思,因而是一种特殊的物。对该物的损害,侵犯了死者近亲属的特定身份权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第三款的规定,非法损害遗体、遗骨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
经济损失的赔偿标准可按《侵权责任法》第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方式计算。”如果对坟墓的损害程度较低,能够确定因修复被毁坏坟墓所支出的合理费用,有相关支出依据的,照此赔偿;如果对坟墓的损害程度较高,或者是完全损毁,需要重新安葬的,可以按照交通事故案件中的丧葬费标准赔偿。精神损害的赔偿标准,由于无形的精神损害难以用物质尺度准确估量,不能适用财产损失那样的全部赔偿原则,必须综合评判诸种因素,进行适当经济补偿,否则就有可能丧失公平。
此外,若你真起诉时,应以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作为案由立案。坟墓是一种构筑物,作为特殊财产,死者近亲属对其享有一定的财产所有权,在坟墓被毁坏时,可以参照法律有关普通财产权的规定,以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作为案由立案。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第三款的规定,非法损害遗体、遗骨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
《侵权责任法》第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方式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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